男子犯尋釁滋事罪被判刑一年兩個月
  羊城晚報訊記者董柳,通訊員陳綺霞、李鎵嶸報道:長途客車上毒癮突然發作,癮君子用匕首挾持一名乘客,要求已經到站的司機更改行車路線,將車開到指定的地方……由於造成司乘人員恐慌和一名乘客輕微傷,這名癮君子26日被肇慶市端州區法院通報犯尋釁滋事罪判刑一年二個月。
  2013年12月20日下午4時左右,徐某在廣東省德慶縣悅城鎮登上一輛從廣西梧州開往肇慶的客車。當天晚上8時左右,當客車開到肇慶市城西客運站時,徐某因毒癮發作,產生幻覺,突然將一把銀白色匕首架在男乘客伍某的脖子上,脅迫司機將車開往鼎湖區貝水鎮。乘客伍某在掙脫反抗過程中被徐某手上的匕首劃傷面部,經法醫鑒定,伍某屬於輕微傷。
  肇慶市端州區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徐某無視國家法律,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隨意持刀挾持乘客,脅迫司機改變行車線路,造成司乘人員恐慌和一人輕微傷的後果,情節惡劣,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。鑒於其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並當庭自願認罪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,於是作出上述一審判決。編輯:  (原標題:男子長途車上毒癮發作 持刀挾持乘客逼司機改路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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